1、負責貫徹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HSE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貫徹執行上級HSE 規定、制度,執行項目的HSE 方針、目標,負責項目全過程HSE 管理;
2、負責組織編制HSE 管理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組織項目HSE管理體系建立、運行,監督檢查各項目組執行、落實情況;
3、參與評審相關文件中有關質量、安全、環保、消防及其管理體系運行情況;參加各類承包商選擇管理活動,參與對質量、安全資格的評審;
4、負責協調項目安全評價、職業衛生評價、環境影響評價及消防驗收工作;對安全、衛生、環保、消防等裝備、設施的“三同時”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負責建立項目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考核制度,并組織開展項目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和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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