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加強醫院醫療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規定,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 12家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61名高層次人才(其中編內177 名,編外8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http://wjw.nanjing.gov.cn)及各招聘單位網站上發布,具體的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詳見《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2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備適應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7月31日后出生),具有中級職稱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高級職稱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秀的年齡可再適當放寬。對年齡有具體要求的,以《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為準,年齡計算方法不變。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時間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22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2022年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5.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執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冊)人員。
(三)有關要求
1.招聘條件中的“2022年畢業生”,指在2022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及醫師資格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2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和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2年畢業生崗位。
2.資格條件中有要求通過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的,需提供相應的合格證書,有四級或六級考試成績通知單的,相應的成績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語言為英語的國家取得學歷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應聘有英語四級、六級要求的崗位時,可以不提供英語四級、六級的合格證書或成績通知單。
3.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4.資格條件中“專業”的設置參考目錄為《江蘇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另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本公告為2022年度長期招聘公告,公告發布7個工作日后,招聘單位可根據崗位報名情況,適時啟動考評程序,崗位招滿即止。招聘單位將及時公布招聘結果,并在招聘單位以及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公布招聘崗位空缺情況。本次招聘崗位報名有效期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2.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須使用本人郵箱將報名材料掃描件發至各招聘單位郵箱(詳見崗位信息表),郵件以“考生姓名+報考單位+崗位”命名。中介機構、獵頭公司等社會求職平臺發送的郵件將不予接收。
3.報名材料
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掃描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英語等級證書、職稱證書及獲獎證書、工作經歷證明,論文目錄及科研成果。2022年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廳統一印制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留學歸國人員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
4.資格審核
用人單位將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通過后,招聘單位將通過電話通知資格審核通過人員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根據招聘單位要求提供報名材料原件。復審完畢后返還原件,復印件留存。
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通過資格復審的考評人員名單,將在各招聘單位網站上公布,請應聘人員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并及時關注招聘單位網站。
(二)考評
本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采用簡化程序、直接考評的方式,部分崗位招聘采用面試和專業技能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招聘單位將成立考評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在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指導下,按照批準后的考評方案,負責組織實施。考評、面試、專業技能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業務能力、綜合素質等。各項成績均采用百分制,合格線均為60分。具體考評方式及成績占比詳見《崗位信息表》,成績于考評(面試、專業技能考核)后2天內在各招聘單位網站公布。
(三)考察、體檢
在考評(面試、專業技能考核)合格人員中,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人員,并由招聘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四)公示、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以及各招聘單位的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公開招聘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因擬聘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可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公開招聘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在該崗位的考評(面試、專業技能考核)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備案后不再遞補。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五)有關事項
1.招聘單位承諾對所有報名材料保密;
2.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保持通訊暢通;
3.現場資格復審、考評(面試、專業技能考核)將根據疫情防控相關要求適時開展,具體時間、要求將由各招聘單位提前在單位官網發布或通過電話、短信通知。
四、招聘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進行處理。
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五、咨詢、監督
(一)政策咨詢:
南京鼓樓醫院 025-83105985
南京市第一醫院 025-86623374
南京市第二醫院 025-83626256
南京腦科醫院 025-82296293
南京市中醫院 025-86369633
南京市兒童醫院 025-52862929
南京市婦幼保健院 025-52226269
南京市口腔醫院 025-83620115
南京市中西醫結合醫院 025-84431586
南京市職業病防治院 025-85411869
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025-83538317
南京紅十字血液中心 025-83479859
(二)招聘監督
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人事處:025-68787878
附件: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2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
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