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選范圍及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社會責任感。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記錄。
2、報考人員須是我縣全額撥款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公務員、副科級及以上除外)。
3、講解員年齡30周歲以下(1985年6月1日后出生),其他人員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
5、具有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及其他任職資格條件。
6、截至2015年7月31日,在縣直事業單位連續工作時間滿2年的。截至2015年6月1日,在鄉鎮事業單位(除講解員職位,其他報考人員不包含中小學)連續工作時間滿1年的(講解員報考人員除外)。工作時間以人事檔案為準。
二、報名、資格審查
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報名所需相關材料主要包括:報名登記表,身份證、畢業證及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彩色一寸照片3張。經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數須達到考選計劃的1.5倍以上。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考選計劃。
報名時間:2015年7月6日-7日。
報名地點:縣政府二樓226房間。
聯系電話:3211748。
三、考試
(一)講解員崗位采取才藝展示和模擬講解的方式進行,得分高者確定為考察人選。
(二)其它崗位考試分筆試、面試兩部分。
1、筆試: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閱卷、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綜合寫作。
考試時間為7月11日上午9:00-11:00。
7月10日下午在縣政府226房間領取準考證,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根據崗位特點,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創新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專業工作技能等。根據筆試成績,按考選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報名人數達不到比例的按實有報名人數確定面試人員。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采取百分制,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全部考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各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如同一考選崗位出現總成績相同者,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以上條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面試的方式予以確定。
四、考察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考察的人選,因自動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按總成績依次遞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進行考察,重點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和發展潛力。對有違法違紀現象的,取消考選資格。
五、公示、試用和辦理調動手續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考選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考選的人員,分配到所報單位試用,試用期半年。試用期滿,經試用單位考核勝任工作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辦理調動手續,不勝任工作的回原單位工作。
六、組織領導
考選工作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嚴格掌握政策條件,嚴格考選程序,嚴格組織紀律,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人員,是報考人員的一律取消考試錄用資格,是工作人員的一律從嚴查處。為增加考選工作的透明度,保證考選工作的公正性,考選工作實行“五公開”,即公開計劃、公開條件、公開程序、公開成績、公開結果,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
附件:2015年事業單位考選工作人員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