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公安人才隊伍建設,優化隊伍結構,四川省公安廳決定面向全國黨政機關,考試選調一批業務骨干到省公安廳機關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選調主任科員及以下人民警察140名,其中男125名、女15名。具體職位見《四川省公安廳2014年考試選調業務骨干職位表》。
二、選調對象和條件
(一)對象。
符合選調條件的全國黨政機關公務員。
(二)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業績突出、群眾公認、清正廉潔;具備擬任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工作能力和政策理論水平;個人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
2、具有3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其中有2年縣或縣以下基層公務員工作經歷),主任科員及以下職務,本科學歷年齡不超過27周歲( 1986年 6月 17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3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需同時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男性身高1.73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3米及以上。
4、符合相關最低服務年限規定,具備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5、身體健康,熱愛公安工作。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
采用網絡方式報名,報名時間為2014年6月18日-22日8:00,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考生登錄網站,認真閱讀“公告”,了解選調職位的具體情況,選擇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每人限報1個職位。
2.填報信息。考生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如實、準確填寫《四川省公安廳2014年考試選調業務骨干報名表》的各項內容,并按網上提示上傳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證件照片。
3.資格初審。四川省公安廳對考生進行網上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截止日期為2014年6月22日24:00。考生應在填報信息1天后登陸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按網絡提示打印《四川省公安廳2014年選調業務骨干報名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
4.確認繳費。初審合格及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在2014年6月23日24:00前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相關頁面,對是否參加考試等信息進行確認,并繳納筆試考務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考務費50元、心理素質測試費80元,共計130元)。網絡報名成功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的考生,憑身份證號、姓名,在2014年7月1日-7月5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并于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心理素質測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占總成績的40%,面試占總成績的60%。
心理素質測試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與筆試同天進行。
(一)筆試。
1、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筆試時間為2014年7月6日(星期日),具體筆試時間、地點及要求詳見本人準考證。筆試成績和職位排名通過四川人事考試網和四川省公安廳門戶網站(www.scga.gov.cn)另行通知。
3、筆試加分。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凡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須于筆試后2日內將準考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學位證書原件和本人聯系電話送交四川省公安廳政治部人事處(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文廟后街36號4號樓405室)。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相關資料的,視為放棄加分。
(二)資格復審。
筆試、心理素質測試結束后,在心理素質測試合格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高低按選調計劃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未達到1:3比例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資格復審工作安排和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和四川省公安廳門戶網站公告。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最近一次職務變動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上述證明材料需加蓋鮮章)和報名表 (貼上照片,按照人事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考生如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選調資格。
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進入面試考生人數未達到選調計劃3:1的,相應調減選調計劃。面試工作安排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和四川省公安廳門戶網站公告。
(三)面試。
面試總分100分,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包括5分鐘PPT介紹本人三個突出業績和10分鐘結構化面試。面試由四川省公安廳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科級干部、民警代表組成面試評委團,抽簽分組,同時組織面試,當場公布面試原始得分。考慮不同面試組評委評分的差異,采取二次平均法進行修正,計算后得分為面試最終得分,最終得分不超過滿分,并在四川人事考試網和四川省公安廳門戶網站公告。
考生面試最終得分=考生面試原始得分×(所有考生面試平均分/本組考生面試平均分)
五、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高低,按最終確定的選調計劃1:1.1的比例差額確定考察對象(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一并列入)。由四川省公安廳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在考察合格人員中,依據考試總成績的高低按選調計劃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六、體檢
體檢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試用人員,體檢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七、試用及基層鍛煉
試用人員試用期1年,其中培訓6個月,基層派出所鍛煉6個月。培訓和基層派出所鍛煉結束前,由四川省公安廳分別組織考核,兩次考核合格的試用人員,經公示無問題的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公示反映問題影響調動的,退回原單位。
試用期滿正式調入的人員,繼續在基層鍛煉1年,分三個階段,其中派出所鍛煉6個月,交警隊鍛煉3個月,看守所鍛煉3個月。每個階段結束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的,限期調離。下基層鍛煉期間,暫不分配工作部門,組織人事關系放在四川省公安廳政治部,基層鍛煉結束后,采取雙向選擇方式分配工作部門。
八、其它事項
按照《四川省公安民警最低服務年限規定(試行)》要求,選調人員5年內不得申請調出(從正式辦理調動手續之日起算)。
本公告由四川省公安廳政治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8-86301740 監督電話:028-12389
附件:
四川省公安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