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防治信息系統將覆蓋全省
如何更有效地防治職業病?23日,廣東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意見》,將通過建立覆蓋全省的職業病防治信息系統、完善職業病病人救治救助和保障制度、加大職業病防治監管執法力度等措施,推進職業病防治長效機制和規范化建設。
亮點1 數據信息集約化智能化動態化管理
各地政府要組織職業病防治機構開展深入調查,全面掌握本地區重點職業病行業、崗位、人群和區域分布情況等基本信息,健全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基礎檔案,建立包含危害工種、崗位、職業病疑似病人等相關信息的基礎數據庫;同時,要健全職業病監測網絡,組織開展覆蓋重點行業、重點人群的職業病監測和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及時摸清職業病的發病規律、特點和趨勢。
意見指出,2019年底前各地政府要研究出臺職業病調查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調查工作。在重點職業病調查、監測和風險評估的基礎上,2021年底前,按照“數字政府”建設總體規劃,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設覆蓋全省的職業病防治信息系統,逐步實現危害項目申報、重點職業病監測、職業健康監護、危害因素檢測、職業病報告管理等數據信息的集約化、智能化、動態化管理。
亮點2 加大職業病防治監管執法力度
意見指出,加大監督執法檢查和巡查力度,強化重點行業領域職業病危害治理,以高毒、高危粉塵、噪聲等為重點,在機械(金屬制品加工)、建材(陶瓷制造、石材加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制鞋、金屬冶煉、非煤礦山等行業開展專項整治。
亮點3 為塵肺病人建檔并提供適當補貼
意見指出,對診斷為塵肺病的病人,各地要加強醫療診治,建檔立卡,實現一人一檔一卡,并進行隨訪調查,掌握其健康狀況,同時通過職業病報告系統逐級上報,統計匯總。鼓勵各地政府為符合條件的塵肺病人診斷和診治提供適當補貼。
完善職業病病人救治救助和保障制度是一大重要內容。意見指出,對診斷為職業病的勞動者實施分類救治救助,做到“應治盡治”。已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職業病病人,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其工傷保險待遇;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業病病人,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承擔醫療和生活保障費用。
亮點4 各地市確定一間醫療機構承擔職業病防治
意見指出,各地級以上市至少要確定一家基本滿足本地區需要的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轄區內職業病診斷、治療、康復工作。將省職業病防治院和廣州、深圳市職業病防治院建成職業病專科三甲醫院或高水平醫院。以省職業病防治院為中心,依托各地市職業病防治機構,制定區域性職業病臨床診療規范,建立輻射全省的職業病專科培訓基地。將職業病診斷、救治等職業衛生相關知識納入全科醫生及住院醫生規范化培訓內容,提高全省醫療衛生機構職業病篩查、診療、康復能力。(記者 黃錦輝 通訊員 粵衛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