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縮審核層級。由目前的四級審核調整為三級審核,取消市級備案。即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工作由原來的社區工作站(村委會)受理初審、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復核、區人社部門認定、市職介中心備案四級審核變為社區工作站(村委會)受理初審、街道(鄉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復核、區人社部門認定三級審核。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作為市級經辦機構監管平臺,履行各區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工作的事中事后具體監管及統計分析職責。
取消不必要證明材料。本著通過系統信息核查比對即可獲取的證明材料不再重復提供的原則,原先需提供的無收入證明、未再婚證明、無子女證明及失業保險繳費憑證等證明材料,改為審核部門通過網絡進行查詢比對及本人進行確認、承諾方式給予解決,不再要求本人提供。在社區受理時,將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申報材料中涉及的證件類原件進行復印,雙方當場確認,相關原件退回申請人,方便群眾辦理其他事項。(廖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