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一個哥們和我說,他們公司要搬到越南去了,公司整體裁員。他在里面做了8年,也要失業了,38歲了,上有老,下有小,有房貸和車貸,壓力非常大,希望我能給他一些建議。
以前只是在網上聽說各大公司裁員,但這兩件事對我的震撼最大,因為是發生在我身邊的事。遙想十年前,風華正茂的他們畢業后就加入公司,公司老板和HR對他們說,”公司就是你們的家,好好干,公司不會虧待你們的”。于是他們奉獻了自己的青春和汗水,拒絕了其他公司伸來的橄欖枝,為公司殫精竭力,只為在他們年紀大的時候,公司能像家一樣給他們溫暖和保障。可惜公司不是家,該裁員還是要裁員,該倒閉的還是會倒閉,結局真令人唏噓。
2004年一名將要被裁員的聯想員工在網上寫了一篇文章,題目是《公司不是家》,當時這篇文章引起大家對”公司到底是不是家”的討論。柳傳志還專門寫過一篇文章回應過,其中有一句“在家里,子女可以有各種缺點,犯各種錯誤,父母最終都是寬容的。企業則不可能是這樣的“道出了公司和家的區別。應該說柳傳志的回應是及時和妥當的,既表達了對商業規則的敬畏,又表達對被裁員工的同情。
由此我在想起了“以公司為家”的理念不知誤導了多少公司和多少人。這種“以公司為家”的理念起源于計劃經濟,那時的企業都是國企,是國家的,進了公司就是公司的人了,生老病死公司都得管,下代人的就業也要管,所謂”接班“。時過境遷,現在公司面臨的環境和競爭程度和當初不可同日而語。對公司來講,如果抱有這種想法,對員工該裁不裁,反受其亂;對員工來講,如果抱有這種想法,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不思進取或者該跳不跳,后悔莫及。我們應該從理性和客觀的角度來看待公司和家的關系。
一,公司和家存在目的不同
公司作為一種經濟組織,其主要目的是追求利潤最大化。公司如果不盈利,肯定會慢慢倒閉。公司要發展、要盈利,就要把目標分解到各個部門和各個崗位,就產生了績效考核。考核下來如果該員工的價格大于價值時,說明該員工是不合算的,公司就要辭退他;如果該員工的價格小于價值,那么這個員工是合算的,公司要保留和提拔他,于是公司每天都上演著招人和裁人的亂象。
家庭作為一種社會組織,其存在的目的是繁殖和情感支持。一個家庭不管有沒有沒錢,日子還是要過下去的,不能因為丈夫掙不到錢,妻子就把丈夫給“休”了,也不可能因為小孩不聽話,學習成績差,父母就把小孩“炒魷魚”。
二,公司和家維系紐帶不同
公司是一種以契約關系維系起來的正式組織,這種契約關系要求在公司里權力、責任和目標明確。在公司里,大家都有一個共同的目標,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崗位職責和權力,每個人按照制度和流程工作,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該向誰匯報會都比較清楚。
家庭是指婚姻關系、血緣關系或收養關系基礎上產生的,是靠親情和血緣關系維系起來的組織。在家里就不能講責任、目標和權力,只能講親情、愛好和興趣。
三、公司和家依附關系不同
在公司里,人是一種生產資料,可以被交易。一個員工可以從這家公司跳槽到另外一家公司,公司也可以根據一定條件辭退員工。在公司里,人和公司是可以相互選擇的,員工對公司的依附關系比較弱。 對員工來說,只有做到在公司不可或缺,才有穩定性可言;對公司來講,只有滿足員工的需求,才能留住優秀的員工。
在家里,人與人的關系比較固定。一個人不太可能頻繁換家庭,今天在這個家庭,明天又在另外一個家庭。也就是在家里,人對家庭的依附性比較高。這種高依附性,決定了很多人在選擇家庭和工作時,重心偏向家庭,因為家庭就一個,工作是可以再找的。
四、公司和家承擔的責任性質不同
公司更多的是從法律角度上承擔相應的責任,比如按規定發放工資和相關法定福利,提供合適的工作場所和保護條件,提供必要的培訓和學習機會等。出此之外,公司沒有義務承擔其他責任。當然好的公司還是能承擔更多的責任的。對員工來說,要求公司承擔很多額外的責任是不現實的。公司能夠承擔好法律規定的責任,這樣的公司就不錯了。
家庭更多的是從道德角度上承擔相應的責任。比如家庭成員生病了,其他人要對他進行照顧;父母要對小孩進行撫養和教育;晚輩要對長輩進行照顧和贍養等。這些責任有法律上的要求,但更多的是從社會良俗和道德標準上做要求。
五、公司和家存在的基礎不同
公司的存在以法理為基礎。公司作為一個法人組織,有它的法定成立和注銷的流程,公司可以注銷,也可以申請倒閉。公司沒有了,員工就失去存在的基礎,員工就會解散;員工沒有了,但是公司有可能還存在。
家庭是以人為基礎的。作為一個社會組織,如果家庭里面的人沒有了,這個家庭就散了。
前幾年網上有篇文章“你是單位的草,卻是家庭的天”很火,講的就是這個意思。對員工來說,你只是公司的一棵草,離開了你,太陽照樣升起,公司照常運轉,甚至運作得更好,你并沒有想象中的那么重要。在職場,人走茶涼是常態,別以為自己是不可缺少的,離開了平臺,你啥都不是!而在家里,你真的很重要,是家里的頂梁柱,離開了你,家就不能稱其為家,孩子就沒有了爸或媽,老人就沒有了子女。
建議:
對公司來說,在公司內部營造”家“的氛圍是有一定的必要性,可以緩和氣氛,融洽感情,尤其是在創業初期,組織架構和崗位職責不明確,需要大家不分你我搶著干活。但是過分宣揚”公司就是家“的理念要不得,需要幫助員工樹立職業意識,培養敬業度,提高競爭意識和憂患意識。你和員工講”公司就是家“,員工可能就會誤以為公司不會裁我,會養著我的,就會喪失動力,不再進取,對外面的世界也不敏感了,當公司遇到困難需要裁員時,首先會裁這樣的員工。員工會有巨大落差,從情感上接受不了。
對員工來說,也不能抱有”公司就是家“的想法。公司不是慈善機構,不會養閑人,該裁人時會毫不手軟的。只有你不斷提高自己的就業能力,增加自己的市場價值,讓自己成為公司不可獲取的人,或者能在人才市場找到更好的工作,該跳就跳,才能有資格說”公司就是家“,否則就有可能像前面的兩位朋友一樣,到了快四十歲,被公司裁員,面臨著重新找工作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