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的主要原因之一:制度問題
經常有員工,大錯不犯,小錯不斷,公安局的不來抓,看你把我怎么辦?作為企業來講,我的地盤我作主,哪來的潑猴?豈容你來撒野?于是乎:辭退員工就這樣產生了。
其實,想要避免這些小問題,也不是完全 沒法;關鍵是要把它控制在萌芽狀態。這個時候,制度就是一門大學問了。我們說,企業規章制度就是“企業憲法”,首先,你得內容合性合理合法,然后你制訂的程序得合法;最后,你主體得合法。凡事得講究個證據,企業把“企業憲法”做好了,得讓員工知道(公示),而公示最好的辦法就是讓員工簽字。平時就在企業內部宣傳上公示,有事沒事就讓部門長把企業規章制度拿出來講講,有空關注下員工的動態。只要有任何風吹草動就先給員工敲敲鐘,讓員工時刻明白,自己是成年人了,也簽過字的,自己得對自己行為負責。沒事不要采企業制度的高壓線。
分手的主要原因之二:企業的無情
有夢想的員工還是有的,有的公司口口聲聲稱為員工未來考慮,但這也只是嘴上說說而已,還有一些弄些什么內招,這內招呢的活呢,操作的又不漂亮。流程挺多,員工也通過層層選拔,歷經初面、復面、終面----眼看好日子就快到了; 公司某個領導又突然安排了拐了幾大彎的一個親戚或朋友,哎----內招的那個本來很有戲的,人力資源倒也希望內招的同事上,可人力資源再怎么著也架不住領導的安排啊,所以,犧牲的往往就是那個沒背景,沒后臺的老員工,然后公司還自圓其說:不好意思啊,沒有老員工帶,也可以趁此機會再考察考察你。哎----此時內招的那個員工那個心理陰影面積啊,估計就是圓形的。放眼望去,全公司上上下下,為此事討論的沸沸揚揚,在原崗位工作吧,同事就話里話外的說下,那么有本事怎么不去呢?員工此時面子掛不住,只就能因“自身原因”離職咯。你說企業,沒什么事你招惹人家員工干嘛?給不了就不要瞎承諾啊!給了人家希望,你給人家失望,人家不走才怪!
管理的本質其實也就是經營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