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公司制度關于試用期員工淘汰機制的規定,是否明確了,不合適崗位的直接淘汰。
2、新崗位任職要求:新崗位的任職要求,員工是否符合?
3、員工個人:員工個人是否有明確的就業方向,或者說職業規劃。基本的職業素養問題,可塑性問題等。
4、招聘效率:招聘效率能否滿足人員需求。
總之是一個綜合的問題,主要還是要看員工的基本素養和可塑性的問題。但我個人不建議轉崗,原因:
1、要轉崗的崗位與應聘崗位不符,要求也不同,需要的技能也不同。員工在應聘的崗位工作都沒有做好,在陌生的崗位做好的可能性極低;
2、如果員工同意轉崗,可能是:一、沒有明確的職業規劃,不清楚自己想做什么,成為什么;二、一時間找不到合適的工作;三、喜歡公司或者其他原因。不管怎樣,同意轉崗,多數都是權宜之計,做不長久,也做不好。
3、公司面臨的機遇可能轉瞬即逝,需要符合崗位要求的人來承擔,從而抓住發展機遇。過多的給員工嘗試的機會,一個是人員成本的問題,一個是時間成本的問題,得不償失的概率極高。
總之,合適的才是最好的,最好的不一定合適,寧缺毋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