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人社廳印發通知,明確福建今年企業貨幣工資增長指導線的上線為12%,基準線為8%,下線為3%。與2016年相比,下線提高1%。
通知提出,企業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的,可圍繞基準線安排工資增長。企業經濟效益增長較快、工資支付能力較強,但職工工資水平偏低的,可以高于基準線安排工資增長,但不宜超過工資指導線上線。企業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增長緩慢的,可在下線和基準線之間安排工資增長。
《通知》還要求企業參照全省及本地區發布的工資指導線,結合企業生產經營和經濟效益狀況,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等民主程序,確定企業工資增長水平和工資分配方案,建立健全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余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