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廣東省人社廳官網公布的廣東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失業保險支持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顯示,參加失業保險的企業職工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最高2000元。
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以下簡稱“職業證書”)時在崗、或申領技能提升補貼時在崗的企業職工,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意見稿》顯示,應滿足如下條件:在廣東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參保時間計算到申領當月的月底),失業保險關系從省外轉入廣東的企業職工,其在省外的參保時間可合并計算;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國家目錄范圍內的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證書。
具體而言,一般職業(工種)的初級(五級)職業證書的補貼標準為1000元,中級(四級)職業證書的補貼標準為1500元,高級(三級)職業證書補貼標準為2000元。其中,廣東省就業及技工教育專項資金有明確的補貼標準的,按該補貼標準執行。而緊缺職業(工種)目錄和補貼標準,待調查研究制定后另行公布。(田迪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