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企業職工可自主選擇當年度補貼培訓目錄內的培訓項目,在經認定可承擔補貼培訓任務的社會培訓機構參加社會化培訓,鑒定合格的可按規定享受培訓費補貼,補貼經費直接撥付給職工本人。日前,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臺了《關于加強本市企業職工職業培訓工作的實施意見》及相關操作辦法,并將于4月1日起實施。
新政惠及面擴展到本市所有有職工培訓需求的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涵蓋了凡在企業工作的本市戶籍勞動者和外省市來滬從業人員。最高補貼標準為1900元/人。
相關政策和操作辦法均可登錄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