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
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中央及地方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組織開展好職業年金基金市場化管理運營工作,合理構建職業年金基金市場管理運營體制。
各地應開立本級職業年金基金歸集賬戶,職業年金基金歸集必須實行全程托管。
人社廳發〔2017〕110號文件下發前已開立職業年金基金收入戶的
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規范,并將已歸集的職業年金基金財產轉入符合規定要求的歸集賬戶。
對于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職業年金基金歸集賬戶,或基金未實行全程托管的問題,將予以嚴肅查處。
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得開立職業年金基金支出戶
《關于規范職業年金基金管理運營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發前已開立職業年金基金支出戶的,須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同時抄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
在建立職業年金計劃并正式投資運營職業年金基金后,應立即撤銷原已開立的職業年金基金支出戶,并履行相關銷戶備案程序。
同時,應嚴格由職業年金計劃托管人根據受托人指令,向受益人指定的收款賬戶直接發放職業年金待遇,不得再通過原來由各級社保經辦機構開立的職業年金基金支出戶發放職業年金待遇。
抓緊組建中央及省級職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評選委員會
評選委員會應建立健全評選標準及規則,按照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開展評選工作。
關于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咨詢服務的
選擇職業年金計劃管理人時,需要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咨詢服務的,雙方必須簽訂委托協議,明確委托內容、雙方權利與義務、付費方式及經費來源等,相關費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職業年金基金財產中列支。
提供咨詢服務的第三方機構應保持中立,與代理人和參加評選的職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無關聯關系,嚴禁和參加評選的職業年金基金管理機構發生任何形式的關聯交易或利益輸送,也不得直接參與評選或影響評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