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宣布將對帶薪年休假的落實情況實施監察。在北京一家國有事業單位工作的陳女士很興奮:“太好了!真希望政府這么一查,我們就可以帶薪休假了!”
我國《勞動法》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并出臺了《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然而,人社部調查顯示,目前帶薪休假的落實率僅有50%。
在一家國有銀行工作的張女士和陳女士一樣不敢休年假。“領導都沒休假呢,我們怎么好意思休?萬一給領導留下不勤奮工作的印象,以后調動、升遷都麻煩。”在不少企事業單位中,按規定休假會被視為“偷懶”“事業心不強”,很多人想休假卻不敢休。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報告,42.4%的職工“不休或未休完帶薪休假”的原因是“擔心休假影響前途”。
也有一些勞動者是自己不愿休假。“我做銷售,工資大部分都是提成,底薪很低,帶薪休假的 薪 是指底薪,還不如不休。”從事汽車銷售工作的黃先生說。
在一家傳媒公司工作的孫女士放棄帶薪休假是因為申請手續太麻煩:“休假得給公司打報告,還不一定批準。就算準假了,老板也可能會在休假期間安排工作。”孫女士說。
還有人不知道自己有權帶薪休假。“我干了一年多了,沒聽說過帶薪休假。不干活兒誰給你錢啊?”李先生去年1月開始在北京做保安,除了春節放了幾天假,基本上全年無休,包括周末。
企業應認識到就業市場供需關系將改變,帶薪休假可成為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
“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對刺激消費、促進服務業發展、推動新常態下的經濟轉型都是有好處的。”全國總工會法律顧問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說,“落實帶薪休假,也可以緩解 黃金 周出行人流過于集中帶來的一些社會問題和安全隱患。”
為什么帶薪休假難落實呢?劉俊海分析,一些企業認為,員工休假不僅客觀上會增加企業用工成本,還可能對企業生產流程造成一定影響,影響企業利益。同時,勞動執法力度偏軟,也導致部分用人單位缺乏對法律的敬畏,勞動者只好忍氣吞聲。
有人說我國還是發展中國家,還沒發展到全面落實帶薪休假的程度。劉俊海說:“我國把職工享有帶薪休假寫入法律,就說明發展階段不能成為拒絕落實帶薪休假的借口。事實上,發展中國家同樣需要注重勞動者休假權,以拉動消費,促進經濟增長。”
如何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劉俊海建議,企業方面要認識到就業市場供需關系遲早將發生改變,帶薪休假可以成為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勞動者方面也應加強維權意識。
當然,勞動者通過法律主張自身權益,前提是社會輿論和法律環境的支持。一方面執法者應加大執法力度,維護法律嚴肅性,另一方面社會輿論也應鼓勵勞動者這樣做。“北京等地對帶薪休假落實情況實施監察,是個很好的開端,相關的執法部門應繼續加大監察力度。”劉俊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