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客觀承認正式員工與非正式員工薪酬方面的差別。
就正式員工和非正式員工來說,差異是肯定存在的,但是這種差異必須是合理的。一方面,既要讓正式員工享受到作為一名正式員工的應有的優勢,保證正式員工的穩定工作;另一方面,也要提高非正式員工的一些工資、福利,讓非正式員工從中獲得激勵。我們要特別注意不能因過分重視非正式員工而損傷正式員工的積極性。
(2)完善非正式員工的薪酬結構。
非正式員工的薪酬結構也應像正式員工一樣,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作和福利工資等若干部分,各部分的比例關系可因崗位性質而有差別。如單位內部勤雜崗位的薪酬結構可突出基本工資和福利工資的比例;生產崗位的薪酬結構可突出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的比例;營銷崗位的薪酬結構可突出績效工資的比例。較為完善的薪酬結構可有效發揮對非正式員工的激勵作用。
(3)薪酬體系設置要考慮非正式員工的個人需求。
非正式員工的個人需求比正式員工更加復雜,如兼職人員注重收入和工作時間的彈性,勤雜工注重工作的穩定性和福利待遇,派遣員工則看重職業技能和經驗的積累和提高,企業的咨詢人員則更重視企業股權方面的激勵。
因此,對非正式員工,在薪酬設計上不能搞“一刀切”,可采取“菜單式”組合,充分考慮非正式員工的個人需求,并針對崗位和員工的個人需求對其薪酬結構進行靈活的調整。
(4)定期調整非正式員工的薪酬標準。
企業應根據國家的用工標準、勞動力市場供求狀況、企業經營狀況以及員工的個人能力,對非正式員工的薪酬標準進行定期調整,建立起類似正式員工的薪酬增長機制。這不僅可以提高企業薪酬的競爭性,保持長期的激勵效果,也能提高非正式員工對組織的忠誠度。當然,不同類別的非正式員工所采用的增長類型可以有所差別,如臨時工可采取限制增長政策,而兼職人員和租賃人員則可采取平穩增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