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上班后,王麗一直惴惴不安,時刻盯著手機,生怕遺漏任何重要的電話。年前,她去應聘了一家心儀的單位崗位,過五關斬六將,已經通過了兩輪面試。本打算年后辭職的,但左等右等,就是沒有等來錄取的offer,也沒有接到不錄用的通知。
思前想后,王麗不知道其中是哪一個環節出錯了,就能力而言,她自信完全可以勝任面試的崗位。如果說哪里有薄弱的地方,就是自己每份工作干的時間都不長,最短的9個月,最長的也就2年。而目前的這份工作,也才剛滿1年,難道HR是在意這點嗎?那究竟工作幾年跳槽最合適呢?
有的人認為,如果你真的不喜歡自己的工作,那就應該離開。這是你的生活,你只需要按照自己的規則生活,其他人的規則與你無關。
但是,如果一個人在4年內換了3份工作,這會引起CEO或HR的警惕。要么你太容易喜新厭舊,不能持之以恒,要么是因為你績效不佳被辭退,或者因為你不夠忠誠,隨時準備跳槽等等,這會對公司團隊文化和生產效率造成極大的破壞。這是任何一家企業都不能容忍的,尤其是小型企業。
是應該把一份工作至少堅持做滿18個月,還是不管自己在這家公司待了多久,一有合適的時機就立刻辭職跳槽呢?人力資源專家邁克爾。O.切齊表示,這取決于你從工作中學到了多少,以及這份工作對你的職業生涯有何裨益。
8個月內跳槽最糟糕
一份工作如果不滿8個月就辭職跳槽,這是很糟糕的,除非你能找出非常客觀的理由,比如公司大規模的裁員行為或工廠倒閉。
無論是HR還是獵頭,對應聘者非常看重的一點便是“忠誠度”,因為一個企業不希望辛辛苦苦培養的員工到頭來卻為別人做了嫁衣。一個人如果在同一個單位工作年限低于2年往往會被看作“不夠忠誠”,不到1年,便被視為“穩定性差”。
8個月內就跳槽,這在HR眼里,或許表明你沒有通過6個月的評估或第一個績效周期。邁克爾建議,你最好在履歷中省略這份工作,將任何成就算入自由職業部分。
有些東西太糟糕了,只能被拋棄,其中就包括低于8個月的工作。
18個月是社會公認的下限
工作了至少18個月才考慮跳槽,這是社會公認的下限。這意味著你至少安然度過了一個評估周期。通常而言,績效評估是按年進行的,而且公司只會對工作滿6個月的員工進行評估。而這正是18個月這個數字的由來。
邁克爾表示,短期工作不能太多,如果你在一份工作中“被誘騙”,工作僅8個月就離職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有5份工作均是如此,這似乎就是你的問題了。除非這份工作非常糟糕,否則你應該至少將這份工作做滿18個月,跨越2個日歷年。雖然我們不喜歡這些規則,不過許多公司非常不待見前一份工作只干了6至17個月的員工,這是現實。
48個月跳槽比較好
在其他方面相同的情況下,2年好于18個月,3年好于2年,4年好于3年。3年正是大多數正規企業第一次簽合同的期限,如果被公司認可,那么接下來將會是合同續簽。工作滿4年了,你可以得到在那里工作的“全部學分”,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你表現不佳或停滯不前。如果你有幸在第四果你有幸在第四或者第五年被內部提拔,那么繼續在這個崗位上。
72個月還沒升遷,趕緊跳
工作72個月了,此時,如果你沒有得到升職或更好的項目,這份工作將開始給你帶來傷害。但是,如果你能不斷獲得升遷,這份工作可以做多長時間呢?答案是——沒有上限。
一個人在進入一個新的工作環境,第一年往往是“打醬油”的熟悉過程;第二年才可能慢慢進入角色,真正融入企業文化;經過前兩年的積累,到了第三年才真正出成績,當然這也是職位和薪資提高的關鍵時期。工作滿四年,除去入職后的第一年,其他三年沒有起伏,或者有平級調動,這種情形還是可以接受的。
如果你6年之后依舊沒有明顯的升職記錄,這就會讓人覺得你胸無大志,雖然你還不至于糟糕到連工作都保不住的程度,但你也只能算是平庸之輩。
在同一個公司同一個職位上,一旦錯過了3~5年的跳槽黃金期,員工對安逸的需求大于上進求勝的欲望,隨著年齡的增大、家庭瑣事的負擔,人的惰性將越來越束縛內心,最終淪為朝九晚五混日子的上班族。或者第五年被內部提拔,那么繼續在這個崗位上。
如果到了第四、五年,成績突出卻沒有得到更高的職位或者薪水,那么最明智的選擇就是跳槽。因為眼下的環境已經成了瓶頸,而且個人的求勝欲望和上進心處于高點,此時跳槽不僅可以得到更高的職位和待遇,也可以繼續延續個人的求勝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