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跳槽”一詞盛行自80年代改革開放初期,當時一些大膽的有識之士勇于辭掉“鐵飯碗”投身于社會商海中,具有很大的風險性,被稱之為“下海”。自95年實施《勞動法》和后期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原國有企業和政府機構的束縛逐步放松,加之現代企業制度的推行和用工制度改革,企業失去了對人的職位禁錮,使人才的流動由過去的“調轉”政府管理控制行為變為“辭職”、“簽訂《勞動合同》”簡單模式的企業個人行為,“人往高處走,水往底處流”,“跳槽”變得更加隨意和便捷,已經成為當今社會個人調整工作崗位的一種普遍現象。
對當前“跳槽”現象進行分析,有以下10種類型:
1。被迫辭職型。這種類型是指本人工作能力低下或水平有限,下屬不尊重,上司不得意,所在部分或企業管理混亂,如果繼續做下去可能被上司或上級部門問責免職。如果這種情況發生,他將無法在原單位或原部門供職,從人格臉面考慮,被迫辭去職位,另外尋求其他企業或部門供職,以保留一點個人面子。
之所以說是被迫的,前提是無法正常行使工作職責,上司或上級已經準備將其免職,或將要求其引咎辭職,厚著臉皮賴在那個崗位上和提出辭職的結果是一樣的,多指在職場上無能的人。
在用人原則上,對這種人,要根據其價值觀察培養培養使用,一般情況下,培養價值不大,有特殊情況,可重新使用。
2。被動拉攏型。在《企業積蓄優秀人才的6種途徑》中提到“窺探”和“挖墻角”,許多企業的優秀人才早已被其它企業的老板或經理人所關注,會經常與之取得聯系和溝通,表達與之共圖大業的意思。
這種人,在原企業獨擋一面,或在某專業或在技術上有某些專長,具有很強的工作能力和思維能力,所到之處,能予以解決重大難題,或為企業帶來很大的經濟利益。
說他是被動的,是這種人非常敬業,對本職工作非常負責,敢于負責,本人并非三心二意,企業所給的待遇已經滿足了他的個人需求,是原企業的上司或老板非常欣賞的人。
這種人,是有技術專長或綜合素質優秀的人才,一些也是品德高尚的人。對他們,是老板和經理人重點關注的人,要時刻關注他們的動向和心態反映,及時與他們溝通,表達本企業與他的利益相關心情和信息,多多建立與企業的感情交流,使他的利益同企業的利益掛鉤,想盡辦法留住人,養住人。
3。隨意無常型。這種類型的人比較普遍,是在企業經歷比較淺,沒有什么特長和技能,“站這山望那山高”的人,平時不被上司或老板所重視,企業給予的待遇總嫌低,不知自己“半斤八兩”,“跳槽”后,仍然不能改變其原來的狀態,在思維觀念中有種“懷才不遇”的感覺,到了一個新的單位,還有一種“跳槽”的愿望。
說他是隨意無常,缺乏對自己的正確認識,缺乏對企業或專業技能方面的了解和努力,或夢想一夜之間“當大官”、“發大財”,往往對自己的一些小的“成就”“沾沾自喜”,賣弄自己的“成績”,總覺得企業對他的成就沒有認可,對自己的能力沒有重視,沒有得用重用而自悲,總有“另謀高就”的想法。
當前大學生在職場上發生這樣情況比較多,原因種種,在原企業有的學了些東西,有的比較浮淺,知識面和業務技能功底薄。
這種人,大多是一事無成的人,或者是“一瓶不滿半瓶黃晃”的人,到一個新的企業也不會重用,個別人也許能找到合適的位置,展現某些特長。對這樣的人,不可重用,培養價值不大,他的性格喜怒無常,適合做一般事務性的工作。
4。賭氣逃避型。在企業中,一些人的性格各異,有些人與上司的性格不盡相同,很難共處,溝通交流困難,或上司不欣賞他的“才能”與“成就”,處處“頂牛”、“撞車”,在工作接觸中產生敵對和逆反心理,很難展現自己的才能與特長。
這方面往往是兩個方面,一是上司的問題,以“以小人之心,妒君子之長”,對下屬的才能予以壓制,不給任何表現的機會,凡事以自己為利,眾攬手下之功績;蚴仟殧鄬P,凡事自己做主,不給手下表達意見和展現的機會,使手下的人不能發展和展示自己的才能,無法與上司共事和溝通;二是做為下屬的人,總覺得自己如此的高尚,如此的有“才能”,上屬不如自己才華橫溢,把上司看作是平庸俗人
這種人,不可成大器。他在職場人不夠成熟,不知道如何與上司溝通與交流,自以為是,即使“跳了槽”,也不會有大的發展,也許有了一些小的成就,或更大的成就,隨著時間的變化,會表現出他的不成熟的一面。在使用上,只能利用他的某些專長,他不會委婉地周旋做事,沒有協調溝通能力,不可委以重任。
5。生活所迫型。這種情況,一般是指企業經營不善,企業所給的待遇低下,不能滿足員工的正常生活需要,或企業瀕臨倒閉,員工去向不明面臨失業的危險,員工們不得不采取“跳槽”逃生的辦法,來維持自己家庭和個人的生活需要。
這樣的人,情況比較復雜,什么情況都有。有“能人”也有“平庸”的人。在他們身上,談不上品德和人格問題,只是正常的生存需求問題。對他們只能是憑業績進行觀察了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