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對眾創空間進行績效評價
記者統計《措施》中的資金補貼額發現,每個眾創空間最高可享受超過千萬元的補貼。
根據《措施》,廣州市將打造一批有示范性、在全國有較強影響力的特色眾創空間,納入示范建設的特色眾創空間,可享受最高500萬元資助。
在建設過程中,《措施》將按照眾創空間實際場地面積以每年每平方米1000元的標準,給予眾創空間運營機構連續三年的場地租用進行補貼。同時,對眾創空間配套建設并主要為創客服務的公共技術平臺,按照其建設投資額(主要指相關設備器材費用)的30%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而在“軟件”建設方面,《措施》鼓勵眾創空間聘用創業導師并吸納大學生入駐;創業導師服務滿一年、考核合格和經市科技創新主管部門核準的,按照每一位導師每年3萬元的標準給予眾創空間運營機構補貼,最高不超過30萬元。眾創空間新接納大學生(含高校及科研院所在冊或畢業不超過兩年的大專生、本科生及研究生)創新創業,且在該眾創空間創新創業滿一年的,按照每人3萬元的標準給予眾創空間運營機構補貼,專項用于為大學生提供創新創業指導服務,年度補貼最高可達150萬元。
為了催化創客成長,《措施》鼓勵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國內外創客組織等為創客開展創新創業交流及培訓活動,對組織開展的區域性、全國性和國際性的創業大賽、創業大講堂、創業訓練營等公益性活動,按實際發生合理費用給予事后補貼,補貼額最高可達300萬元。
每一年度,廣州都會對眾創空間進行績效評價,得分80分(含)以上的眾創空間可獲得20萬元獎勵。
每個創客年度補貼最高50萬元
與過往政策不同,《措施》格外關注創客個人可享受的扶持政策。
據規定,創客租用眾創空間創新創業,每個月可獲得最高1000元補貼,時間長達兩年。創客若在銀行貸款用于在眾創空間開展創新創業,政府對其貸款所產生的擔保費全額予以補貼,每個創客年度補貼額最高達到50萬元。
對處于探索階段的創客而言,技術成本并不是一個小數目。如何讓創客放開手腳向技術進軍?《措施》從眾創空間入手,規定眾創空間年度最多發放科技創新券300萬元,創客向高校、科研機構和科技服務機構購買技術創新服務,可從眾創空間申領科技創新券,創客購買工商、財稅、金融、法律、專利、知識產權等中介服務的,按照實際支付中介服務費用給予全額補貼。此外,創客可以依托眾創空間申報廣州市科技計劃項目,如獲立項可獲得20萬元科技經費支持。
僅靠政府補貼不足以形成完整的創新扶持機制,社會資本是創客創業中后期必不可少的環節。為將社會資本引入眾創空間,《措施》規定創客項目引入創業投資或眾籌平臺股權投資,可按實際到位引資額的1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給予一次性補助,同時也為投資者按照實際投資額的10%,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給予一次性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