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認清幾類奇葩公司:
發不出工資(或者拖欠工資,或者用期權少付你工資)的小企業,那不叫小企業,那叫奄奄一息的小企業,別去。
超級勞動力密集型的企業,雖然擁有上萬名生產線員工,也不能叫“大企業”。
500強外企業在中國的辦事處,只有不到50號人,這不能叫真正的外企。它叫“傳聲筒”。
食品行業的創業型公司,不能用小公司來考量。和創始人面談時一定要問它的奶媽是誰。投資人是知名的IDG或者紅杉資本之類。說明世界上最精明的人用幾千萬真金白銀幫你鑒別過了。再看一眼創始人又是十八羅漢級別的,不給工資也要去! 賭博總是要有的,萬一創始人不開眼選了你呢。
好,接下來我們就看看細節,以此來盡可能避免不靠譜的企業,如果超過兩條以上,那我建議你調高警惕!
第一招
回憶簡歷是否為自主投遞
確定這家公司你是否曾經投遞過簡歷。如果不是自己投遞的公司,應當留個心眼,及時了解公司情況。當然,如果你能力真的非常棒,成為了獵頭青睞的對象,那就另當別論。
第二招
面試邀約電話和郵箱是否正規
假設收到了面試邀約通知,如果是以郵件的形式發送的,謹慎起見,可以把郵箱地址與該公司網站上提供的信息核對一下,看看是否符合。不靠譜的公司都喜歡以假亂真,要破解它只能抓住細節!
另外郵箱的地址后綴也能看出一些端倪,一般有規模的大公司都會使用公司專有的郵箱地址。如果是直接電話邀約的,也可以到該公司的官網上查詢該公司的人事電話與你所接到的電話號碼是否相符。通過手機來聯系的更加要小心!記得把接到的電話號碼到網上搜索一下,查看是否有不良記錄和信息。
第三招
邀約電話時間是否合理
工作時間以外打電話來邀約面試,想想都知道這家公司肯定有加班的傳統。”一個作息合理的公司,人事一般也不會在非工作時間來通知求職者面試,假如遇到了在節假日及晚上來電的公司就要留心了。
當然這類情況也不能一概而論——不排除行業特殊性,有的行業休假時間不同于其他行業,這類情況也是存在的。另外,假如你個人不是特別介意公司的作息時間,而公司本身也有一定實力的話,也不妨一試。
第四招
利用網絡工具了解公司信息及評價
如今網絡信息傳播快,信息量大,不妨借助網絡的力量來鑒別公司的綜合素質。
利用搜索工具查看公司相關關鍵字,了解該企業的大致評價。
如果企業有官網,登錄其官方網站查看是否內容齊全、可信,業務是否正當、正規。
登錄工商管理局為數據支持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查看公司注冊信息是否齊全、合法,有無違規記錄等,從注冊資本方面也可以看出其經濟實力與規模。但凡是正規的公司,都在工商局有備案的。可以通過啟信寶或者天眼查進行。
第五招
公司是否過于殷勤
除非你是應聘很重要的職位或者是急需用人的崗位,不然請牢記“無事獻殷勤,非奸即盜”這句話。如果你沒有那么重要,企業還“三催四請、包接包送”,那么不用懷疑,一定有問題!
第六招
招聘程序是否草率
“只投了簡歷就被錄用”、“沒有電話溝通,只有短信通知面試”……諸如此類略顯草率的招聘流程,一般的正規公司都是不會發生的。當然也有特例,“投了簡歷就被錄用”也許會發生的情況就是內部推薦和擔保,而“僅有短信通知面試”的現象在校招的網申過程中以及需求量大的基層崗位中可能也會存在。
第七招
公司是否有先交費的要求
工作就是為了獲得報酬,還沒有工作就被要求交費,這樣的公司問題很大,千萬不要入套。
能在入職前識別這些不靠譜公司,及時止損,固然可喜。然而,如果你沒有及時發現,入了一些無良企業的坑。入職后你也可以根據以下這些方法,來判斷這家公司是否值得你賣命?
第八招
公司是否拖欠工資
在職場上最不能忍受的就是拖。欠。工。資。
這是職場人的求職承受底線。若公司出現了欠薪情況,應該被“一票否決”,即便其他方面再好,這家公司也不宜久留。
雖說金錢不是萬能的,但沒錢白干是萬萬不能的。
對于公司的欠薪行為,你有權在掌握明確證據的基礎上,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按規定還有權要求公司向你支付一定的經濟賠償金。
第九招
公司是否簽訂勞動合同
“先來上班,合同的事不急”、“先試工半年,合格后再簽合同”……對不負責任的企業而言,合同的事可能能拖則拖;但對你來說,合同的事必須“十萬火急”!
一旦發生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是保護自己權益最直接、最有效的證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勞動合同法》也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當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同時簽訂,或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否則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所以無論是不簽勞動合同,還是超過法律規定時間延簽勞動合同,這類公司都是非常不靠譜的。與其苦苦等著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那一天,不如直接踹了它!因為你極有可能等不到那一天,公司就把你踹了。那時候你就會發現看似薄薄的幾張紙,可這些紙是有多重要!
以下附上“勞動合同必備要素”: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第十招
公司是否繳納社保
不少公司為了節約用人成本,少繳或不繳社會保險。對于這種明顯違反勞動法的公司,請直接拉入黑名單。
然而不僅存在公司不繳社保的現象,令人吃驚的是,不少求職者對社保也是“嫉惡如仇”——“工資月入8000元,實際到手6000元出頭,莫不如自己買份商業險照樣有保障。”不交社保,到手的錢能變多;自己買保險,照樣有保障。如果你也有類似天真的想法,請及時打消這個念頭。
都說如今工作難找,但這并不意味著你盲目地找份工作即可;更不意味著你需要放棄屬于個人的基本權利。
無論大環境是否景氣,在找工作這件事上,求職者都應該有自己的求職底線:“神秘”的公司,不推薦去;不正規的公司,不值得去;違法的公司,絕不能去!
請謹記以上這些排雷招式,跳槽求職有風險需謹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