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介紹,參加學徒制培養的對象,是與企業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技能崗位新招用和轉崗等人員,培養期限為1年到2年,特殊情況可延長到3年。學徒培訓期滿后,可參加職業技能鑒定、技能等級評價或結業考核,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結業證書。企業承擔學徒培養的主體職責,采取“企校雙制、工學一體”的培養模式,即由企業與技工院校、職業院校、職業培訓機構、企業培訓中心等教育培訓機構采取企校雙師帶徒、工學交替培養等模式共同培養學徒。
為了拓寬企業開展培訓的工種范圍,調動企業和培訓機構的積極性、主動性,武漢市采取目標激勵措施,對完成培訓任務并取得中級工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證書的給予每人5000元培訓補貼,取得高級工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證書的給予每人6000元培訓補貼,對無法取得職業資格或技能等級證書的工種,只要取得培訓合格證書或畢業證書,即可按照每人400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