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昨天是國慶長假的最后一天,很多人都在旅游或者休假的返程途中。但同時也有一些人,因為工作性質的關系,7天假期還在像往常一樣加班工作。
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對節假日加班的勞動者應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但我們的記者調查發現,也有不少勞動者節假日辛辛苦苦加班,卻沒有加班工資。還有些企業的員工反映,如果想要維權,除了要付出時間和精力,更有可能面臨丟掉工作的尷尬。
按照法律規定,法定假日期間堅守在工作崗位的勞動者,應該享受三倍工資的待遇。實際上,不少用人單位讓這個法律規定變了味、走了形,三倍工資被演化成了多種形式,讓三倍工資成為實際上的畫餅。
理發店理發師丁冬:國慶節期間,我們不是按照國家所規定的那種兩倍翻,翻工資,而是根據營業額,按照人頭比例來給一些獎勵。
餐廳服務員陳紅:我們就是按照顧客的數量進行提成。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小張:國慶期間我們的工資是按三倍進行翻,但不是立即發放的,是到國慶結束以后,放在津貼里面,體現的,和津貼一起發放。
工地上的加班工人馬玉龍:加工資,領導還要管吃,一天多加100塊錢。
國慶期間,南京市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的投訴電話共收到141件投訴,其中關于加班費的投訴占35%,更多的人是打來電話咨詢,勞動監察支隊戴登凱表示,從受理情況來看,敢于維權的勞動者并不多,更多的人選擇秋后算賬。
戴登凱:沒有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前,勞動者頂多是咨詢一下,也就了了。相當一部分的投訴呢,是到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時候,反正我不在你這邊干了,我跟你算算賬,有的甚至算兩三年的。
對于一些上班族來說,本來就沒有多少話語權。在私企上班的小李在接受采訪是就說,單位雖有有三倍工資的規定,但要進行申請,而領導往往都不會給予簽字確認,索要三倍工資的希望往往也就成了泡影。
小李:我們加班有加班工資,但是每次都要申請,領導一般都不批,而且他要求換休,你十一加班,讓你在十月份換休。換休只給你換一天,從來不給你換三天。
記者:你有沒有想過去維權呢?
小李:維權沒有用的,我們要是去維權的話,我們就下崗,說了白說。
律師也表示,根據接收的案例來說,三倍工資實際執行情況并不理想。如果勞動者想要追討加班工資,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成本,如果委托律師辦理,需要支付律師費,很多勞動者會就此放棄。
節假日加班工資的話題,這兩天也一直都是網絡上關注的熱點:
網友蘆楠留言說:要加班費沒有。單位可以給倒休,可是工作那么忙,哪有時間休?不休就是自己的責任了。想討說法,那就別干了!
“一往情深”反映說:拿加班費應該是正常的,必須的。我公司很正規,每次都付加班費。
“菜青蟲”說:加班不給加班費,員工都不說,誰敢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