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到本市提出的人才發展的目標,本市將實施重大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在人才的引進、流動、激勵和保障機制等方面采取新措施,統籌開發國內國際兩種人才資源,大力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專門人才,培養造就數以百萬計的各類人才、數以十萬計的專門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創新人才,并鼓勵和支持人才創新創業創優,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誤、支持人才干事創業的社會環境和文化氛圍,形成人才輩出、人盡其才的良好局面。
人才智力能“租賃”海外人才拿“綠卡”
為鼓勵人才合理流動,讓人才發揮更大效能,更好地服務本市經濟發展,并最大限度地維護人才合法權益,《天津市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首次提出將發展人才智力租賃業、實行海外高層次人才“綠卡”制度、實施“三支隊伍”合理流動等創新舉措,保證人才流動的規范性和有序性。
為保障人才流動規范有序進行,本市將建立人才業績檔案,發展人才智力租賃業,鼓勵人才自主流動。探索建立居住證與戶籍對接制度,實行海外高層次人才“綠卡”制度,為在本市服務的海外高層次人才提供子女上學、社會保障等市民待遇。同時推進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三支隊伍”之間人才合理流動,完善“三支隊伍”人才交流和掛職鍛煉制度,打破身份、單位、部門和所有制,營造開放的用人環境。擴大黨政機關和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領導人員跨地區跨部門交流任職范圍。拓寬黨政人才來源渠道,完善從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選拔人才制度。完善黨政機關人才向企事業單位流動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實施政府雇員制,完善辭職辭退制度、爭議仲裁制度。
保障性住房人才優先
新出臺的《天津市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提出,本市將完善分配、激勵、保障制度,堅持精神激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健全以政府獎勵為導向、用人單位和社會力量獎勵為主體的人才獎勵體系。完善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為重點的社會保障制度,形成國家、社會和單位相結合的人才保障體系。
本市提出,在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設中優先解決人才住房問題,有條件的地區要專門建設人才周轉公寓;建立產權激勵制度,制定知識、技術、管理、技能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辦法。健全國有企業人才激勵機制,推行股權、期權等中長期激勵辦法,重點向創新創業人才傾斜。逐步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在企業退休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員給予重點傾斜。建立完善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探索高層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協議工資制和項目工資制等多種分配形式。建立功勛榮譽制度,表彰在經濟社會發展中作出杰出貢獻的人才。調整規范各類人才獎項設置。研究特殊人才有關稅費減免或代償代繳辦法。研究制定人才補充保險辦法,支持用人單位為各類人才建立補充養老、醫療保險。
濱海新區創建“人才特區”
圍繞推動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本市提出將在濱海新區先行先試一批重大人才政策和工程,創建“人才特區”,加快建設“中國・濱海科技城”,把濱海新區建設成為我國北方對外開放的門戶、高水平的現代制造業和研發轉化基地、北方國際航運中心和國際物流中心。
為實現這個目標,本市將加快實施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及團隊引進計劃、國際頂尖大師進濱海計劃、留學回國人員創業啟動支持計劃、現代服務業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和博士后人才引進計劃,實施人才國際化培養計劃、企業家培育計劃、高技能人才素質提升計劃,使濱海新區人才自主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顯著提高。加快推進功能區開發,吸引、建設更多高水平大項目好項目,加強各類科技創新平臺和研發機構建設,為培養和聚集更多優秀人才提供高水平事業平臺。發展中國國際人才市場天津濱海新區分市場,為海內外人才來津服務搭建暢通的交流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