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博士研究生;
2、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畢業院校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國內“雙一流”院校(2017年9月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關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公布的一流高校及一流學科)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全球排名前200院校(依據U.S.NEWS、THE、QS、ARWU世界大學最新版本排名)碩士研究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6、年齡須在18周歲以上,碩士研究生年齡30周歲以下(即1988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40周歲以下(即1978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
二、招聘崗位及計劃安排
具體招聘崗位及相關要求見《山西省農業科學院2019年專項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三、招聘時間
2019年全年。
作物科學研究所等6個事業單位的首次招聘考核定于2019年9月21日-9月22日進行,具體時間及考核地點見附件。其他單位的考核時間確定后,于考核前5個工作日發布通知。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在高層次人才集聚地區符合要求的院校或院屬招聘單位現場組織報名。
報名時提交材料:
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2019年未發放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由培養學校提供所學專業證明及研究生階段的學習成績單)、個人簡歷等。
(二)資格審核
院屬招聘單位依據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現場組織資格審核。審核內容主要以本人提交的基本材料和專業急需、科研能力、學術水平為主。
(三)考試、考核
院屬招聘單位組成5人專家組(其中,招聘單位不超過1人)負責考試考核。考試考核在符合要求的院所或招聘單位現場進行。
招聘崗位報名人數超過3:1(不含3:1)的,現場進行專業考試,按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確定現場考核人選,綜合成績按專業考試成績60%、考核成績40%權重計算(成績相同時,以專業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報名人數不超過3:1(含3:1)的,直接進行現場考核。院屬招聘單位根據招聘綜合成績或考核成績,按照招聘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體檢、考察人員。
(四)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由院屬招聘單位組織,統一到指定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按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標準執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由院屬各招聘單位通知其體檢結果,應聘人員于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提出體檢復檢申請,并按照招聘單位要求參加復檢。院屬各招聘單位應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安排復檢。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中的有關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考察。主要對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考察。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同放棄資格。
體檢、考察中放棄資格形成的崗位空缺,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遞補;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五)確定擬聘人員及公示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由院屬招聘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擬聘人員名單,經院公開招聘領導組研究通過后,在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六)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將專項招聘完成情況與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省人社廳辦理批復手續,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如有主動放棄應聘資格的,或在辦理聘用手續過程中,由于應聘人員個人原因無法辦理聘用手續的,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因上述原因出現崗位空缺時,不再遞補。
五、工作紀律
(一)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擇優聘用。
(二)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嚴守工作秘密,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對違反規定者,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三)應聘人員不能按招聘要求的時間節點提供材料者,取消其應聘資格。
(四)應聘人員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如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或在考核,體檢、考察過程中出現作弊行為者,取消其應聘資格。
(五)公開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廳和院公開招聘領導組全程監督。監督電話:
0351-7639199
山西省農業科學院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