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根據規定,跨省流動就業人員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轉移的資金有兩部分,即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和統籌基金(單位繳費)。李師傅的個人賬戶儲存額,是他本人2014年2月—2018年5月繳納的計入他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統籌基金(單位繳費)的轉移額以李師傅在蘭州市的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月數,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額。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國辦發〔2009〕66號)
第四條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按下列方法計算轉移資金:
(一)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二)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作者單位:甘肅省蘭州市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