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白酒釀造巨頭2013年在法國收購了一家酒莊,并聘請了三名中國人在酒莊打雜。不知是因為酒店老板許諾在合同到期之后將與他們簽署無限期的長期合同,還是中國人根本對勞動法無感,這三位員工實習期間沒日沒夜地干活——從打掃衛生到中法文翻譯,從旅游開發到財務記賬,經常從早上九點一直工作到晚上十二點。
終于,實習結束了。然而,老板卻單方面毀約了!說好的長期合同呢?
這要在中國,哪能算個事?但是法國人覺得,不行,這太令人發指了!法國著名的《人道報》評論說:茅臺集團視法國的勞工法為兒戲,或許他們認為只要向這些職工施壓他們就會接受如此低劣的工作條件。法國法院將于今年9月宣布對此案的判決結果。
這很容易讓人想到10年前那場著名的跨國勞動糾紛,同樣是法國,同樣是國內知名企業——TCL出海法國收購湯姆遜,結果很快陷入“招人招不到,裁人裁不了”的囧境:在法國,裁員十分復雜,除了提前3個月通知外,還要支付高額的補償金,如果裁員超過10人,補償數額要由資方與工會談判決定;而且在當地,要解聘人員,對于那些老弱病殘必須優先安排工作——也就是說,如果你要解雇員工,必須先解雇那些有能力的、年輕的、能做事的,因為這些人能夠輕易找到工作——哪家中國公司會去干這種自斷手腳的事呢?
當初湯姆遜出.售彩電業務,因為員工善后問題難以處理,遲遲找不到買家,好不容易才等到了TCL。但勇敢的接盤俠后來因為包括員工處理在內的種種原因,不得不面臨天價索賠。家電產業知名專家羅清啟就曾公開為TCL鳴不平:昨天的幫忙人卻成了今天的污點問題人,這是不講道理的。
但是,那又怎樣?法律就是法律,中國人向來講究入鄉隨俗,在人家的地盤上,就得按人家的規矩辦事。
在茅臺糾紛案中,盡管《人道報》同時用一定的版面介紹了中國茅臺,讓這場糾紛看起來有點像是品牌商低劣的自我炒作,但是,這家白酒釀造巨頭仍然感受到了深深的傷害——茅臺集團擔心此一案件將會影響該集團在海外的聲譽,更擔心還會有別的職工效仿以上這三位敢于向大集團挑戰的臨時工。
難道,茅臺應該關心的不是如何讓自己的行為更符合當地法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