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概括準確,內容全面,條理清晰;不超過200字。
【解題思路】
閱讀題干可知本題的作答范圍為“給定資料1~2”,作答任務是“概括當前我國專利申請的主要特點”,作答要求“概括準確,內容全面,條理清晰”,作答字數“不超過200字”。因此中公教育提醒考生需注意在給定的材料范圍概括有關專利申請的特點,并對此作簡明扼要、條理清晰的概括陳述。
【參考答案】
主要特點為專利受理數量和創新力度嚴重失衡。
一方面,發明專利申請量占比低且不易被授權。一是發明專利申請重中藥而輕高新技術;二是發明專利因缺少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而不被授權;三是“垃圾專利”降低整體專利的質量。
另一方面,唯SCI、唯數量、快出成果的考核評價體系與科技創新相悖。一是各地出臺專利發展規劃和政策對專利申請進行資助和獎勵,但轉化率低;二是科研項目僅從理論、概念、論文發表因素出發,不利于產業發展。
二、“給定資料6”介紹了芬蘭和韓國政府鼓勵創新的做法。請談談這些做法對我國政府在科技創新中應該發揮的作用提供了哪些有益的啟示。(20分)
要求:分析準確,內容全面,條理清晰;不超過300字。
【解題思路】
本題是一道啟示型綜合分析題,題目要求談談芬蘭和韓國政府鼓勵創新的做法對我國政府在科技創新中應該發揮的作用提供的有益啟示。其中,“分析準確”要求我們抓住問題的本質總結適合我國國情的有益經驗;“內容全面”要求我們要仔細閱讀材料,不要遺漏要點;“條理清晰”要求按一定邏輯結構整理答案,層次要點要清晰。
【參考答案】
芬蘭和韓國政府鼓勵創新的做法為我國政府提供了以下啟示:
一是提供政策保障。設立專門機構定期討論科技重要議題;完善相關法規和配套科技政策,加大對企業創新的扶持。
二是給予資金支持。加大教育投入,培養創新型專業人才;為科技研發項目提供貸款,改造風險投資,解決中小企業創新的融資問題。
三是加速技術開發和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鼓勵產學研密切合作,加速技術開發;以市場為標準確定和評價科技研發項目,促進研發成果的產業化和市場化。
四是培養企業和國民創新意識。以是否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作為企業能否獲得政府支持的判斷標準,使擁有自主品牌成為企業創新的原動力;培養國民消費當中的創新意識,以消費需求引導企業進行技術創新。
三、“給定資料3~5”反映了我國專利申請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假如你是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請提出解決這些問題的建議。(25分)
要求:內容全面,條理清晰,針對性強;不超過500字。
【解題思路】
由題干可知,本題要求根據“給定資料3~5”,為我們明確了作答范圍。我們需要重點研讀“給定資料3~5”,從中提取要點,并且題目為我們限定身份為“假如你是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題目將問題限定為“請提出解決這些問題的建議”,很明顯這是一道提出對策題目,然而題目并沒有明確問題,這就需要我們先概括這些問題,然后根據問題提出對策。從作答要求來看,“內容全面,條理清晰,針對性強”意在提醒我們作答時要注意內容全面、言簡意賅、問題和對策保持一一對應。
【參考答案】
我國專利申請過程中存在企業申請專利“唯利是圖”;專利代理包辦包過,催生一批專利申請;缺少“實質審查”使不具有專利性的專利申請被準,我國專利審查制度存在漏洞;維持專利費用高、專利產業化難的問題。
針對以上問題,建議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改變現有的專利補貼政策。政府在進行專利補貼應有一定的區分度,獎勵和補貼應該向重大發明創造專利和有助于生產力提高的專利傾斜,不能是專利就能享受補貼獎勵,防止企業為“利”申請專利。
第二,規范專利代理機構。政府相關部門應該出臺相關的政策、法律,規范、管理專利代理市場,對專利代理機構進行必要的資格審查,避免亂象叢生。
第三,進行專利審查制度改革。增加“實質審查”的比例,例如對于一些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除了進行形式審查之外,不應該完全放棄實質審查,防止不具有專利性的專利申請被準。
第四,減免維持專利費用,完善專利產業化的渠道和方式。政府應制定相關政策措施減免維持專利費用;建立和完善專利信息平臺,方便企業和專利持有者進行交易,另外,創新專利轉化方式,如投資入股、質押融資等。
四、請結合對全部給定資料的理解與思考,以《專利:“利”與“力”》為題,寫一篇文章。(40分)
要求:
1.觀點明確,聯系實際
2.內容充實,論述深刻
3.結構完整,語言流暢
4.總字數1000—1200字。
【參考例文】
專利:“利”與“力”
“絕不能讓我們的天才貧困潦倒”,面對因發明蒸汽機而貧困的瓦特,英國以專利制度來珍視自己的天才和創新精神。正是這個深諳人性的制度設計,人類的創造力才得以最大程度的發揮,人類的知識和財富才得以迅速積累。但專利制度進入中國,卻屢屢遭遇扭曲和變形,其“利”激發的不是創造而是貪欲,其“力”推動的不是進步而是窘境。
當國家和文明的競爭從政治延伸至經濟,從制造延伸至文化,背后的創新精神越來越成為交鋒的焦點和核心,作為激發創新精神的制度設計——專利,如果不能理順關系、正本清源,就不能煥發其內在和真正力量,中國國際分工的低端地位就難以掙脫,而“中國創造”會離我們漸行漸遠。
面對紛繁的社會經濟問題,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科斯教授曾談到一切的問題均源于不恰當的激勵。反觀我國的歷史,舉孝廉免不了偽君子的作秀,科舉制得到的大多是庸碌書生,而激發近代科技文明飛躍的專利制度,卻也免不了垃圾專利的混淆,淪為評職稱、評標、圈錢的工具。專利,并沒有激發出的奇思妙想和蓬勃的創造力,對社會、產業價值不大。資源的匱乏,會造成經濟一時的困窘,而創新的缺位,影響的經濟社會的活力。
規范專利亂象,要從專利制度設計入手。專利制度的核心要義在于激勵創新思想。但過于繁瑣的申請手續、過于高昂的專利持有費用嚴重影響擁有著的生活,制度的善意就大打折扣。而重推廣的專利制度考量,會因對發明者激勵作用不足而使社會影響近乎消亡。激發專利活力,重在固創新創造之本。消除申請、持有等種種制度障礙,讓專利能為擁有著切切實實帶來利益,唯有如此,才能激發全社會的創新活力,才能以專利之“利”,才能聚力全社會智力資源,營造出創造創新的社會氛圍。
規范專利亂象,要構建依托于企業的國家創新體系。通過對新的產品、新的服務,以及新的生產方式和新的理念的推動,構建完備的國家創新體系。而這里的主角是企業和企業家。因為社會進步創新精神,落到實處,都要由企業及其內部的員工來體現。沒有企業參與的創新和專利,很難把握市場的命脈,也就很難激發出專利的巨大創富價值。華為的成功,就在于其同時擁有企業家的洞察力和科學家的創新精神。而偉大的創新平臺,只能由國家的體系來提供。因此,推動企業的創新,為企業的專利構建良好的制度,是創新社會建設的當務之急。
科技的進步讓我們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在感知現在,展望未來。作為創新的核心制度設計,專利制度必將在古老的東方大地展現他的魔力,將這里的每一個公民、每一個企業的偉大創新精神展示給世人,而這個古老文明的國家創新體系必以制度建設“利”通中西,“力”冠古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