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員工工傷復發后,在得到工傷保險機構的確認后,享受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員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員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三十條規定,工傷員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待遇:
1、工傷復發員工可以享受工傷醫療救治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規定,員工工傷復發,員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2、員工工傷復發住院治療的享受住院伙食補助費
員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3、工傷復發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
交通費、食宿費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以及經醫療機構hr369.com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員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4、工傷復發后需要康復治療的享有工傷康復待遇
工傷員工工傷復發后,需要康復治療的應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5、工傷復發員工享有停工留薪期待遇
(1)員工工傷復發后享有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員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2)員工工傷復發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享有護理待遇。員工工傷復發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員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3)員工工傷復發經確定需要安裝輔助器具的,有權安裝輔助器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工傷員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員工工傷復發,需要治療的,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享受工傷醫療待遇;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的規定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工傷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錄》,確定工傷員工的停工留薪期,并在停工留薪期內按月支付工傷員工原工資福利待遇。
另外,需要提醒北京地區的企業,工傷員工發生工傷的時間在1994年,當時并沒有關于給予工傷員工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規定。那么,員工工傷復發的,要求按照工傷復發后的法律規定,由企業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能否得到支持呢?
根據《關于貫徹執行〈北京市企業勞動者工傷保險規定〉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亡補助金領取的范圍是1996年10月1日以后發生工傷及職業病傷殘程度達到等級或因工死亡的員工。因此,依據上述規定,員工工傷發生在1996年10月1日前的,無論以后多久出現工傷復發的情形,企業都無需再支付勞動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