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將規章制度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在勞動合同中專款約定“勞動者已經詳細閱讀,并愿遵守用人單位的《勞動規章制度》”,讓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上簽字。
2、將規章制度以手冊形式發給員工,交由員工閱讀,并且在閱讀后簽字確認。用人單位應保留規章制度的發放證據。
3、將規章制度放在公司網站上由員工瀏覽,通過計算機技術手段記錄員工瀏覽規章制度的情況。
4、將規章制度在廠區公共區域將規章內容全文公告,并且將規章制度的公示現場以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備案。
5、將規章制度發到員工個人郵箱里,保留發信記錄。
6、將員工對于企業規章制度的了解情況作為考核項目,定期或者不定期考核員工對規章制度的了解情況,記錄規章制度考核結果并讓員工簽字確認。
7、召開全體職工大會或者組織全體職工對規章制度進行集中學習、培訓,讓員工在規章制度學習培訓報到表上簽名。
8、可以進行相應規章制度的考試,并保留規章制度的試卷。
以上介紹的是從一般意義上而言企業規章制度的公示方式,至于什么是最有效的公示方法,還要靠每個企業根據自己特點,例如硬件設施,企業文化、人員素質等等,尋求適合本企業的最佳公示方式,以達到使所有的勞動者對企業規章制度熟知,以減少由于勞動者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不熟悉而導致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