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于2018年3月上午搭乘同事李某的車輛上班,當行至距離上班地方3公里處時與另外一輛車輛發生了交通事故,張某受傷。張某報警,經交警認定此次交通事故屬于對方全責。張某想咨詢,他搭乘同事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是否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12333解答
張某是在合理的時間內往返工作地與住所地之間,應認定為“上下班途中”。張某雖然是搭乘同事李某的車輛,但是交警已認定此次交通事故屬于對方車輛全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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