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剛找到工作的應屆畢業生小宋指著嘴角的幾個紅包對記者說:“原以為工作難找,沒想到租房也是個大問題。通過中介找房要多交一個月房租作為服務費,想省錢自己找房源又擔心被騙。馬上就得搬離學生宿舍了,可住處還沒個著落。您看,我都著急上火了!”
典型案例
為省中介費被騙2萬元
小宋的擔憂不無道理,比他早一年畢業的小張在租房時就被騙了2萬元錢。
去年,上班還不到一個月的大學畢業生小張開始到處找房子。他在網上看到一條單位附近出租房的信息,每月租金2000元,價格比較合適,便聯系對方看房。見面時,發布信息的王某自稱這套房子是家人的,房本不在自己手中。看對方有房門鑰匙和電卡,小張沒有多想,就跟他簽訂了租房合同。
過了半年多,王某找到小張,稱自己著急用錢,如果能提前支付下一年的房租就可以便宜一些。小張心想已經租住了這么長時間都沒問題,以后也不會有什么事,便相信了對方,一次性給了王某2萬元。
不久,一位李先生來敲房門,自稱是房東來收租金的,小張這才發現被騙。后經公安機關調查才知道,王某從房東李先生手中承租了這套房屋,租期為兩年,每月租金1500元,而王某隱瞞了自己是二房東且房東不允許轉租的情況,將房屋轉租給小張從中賺取差價。后來,王某因欠賭債缺錢,隱瞞自己僅剩半年租期的事實,以減少租金為誘餌,騙取了小張2萬元錢。
記者調查
“二房東”騙錢比較普遍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對于離開校園的大學生來說,租房成了找工作之外最重要的事情,涉世不深的他們在租房過程中遭遇詐騙不是偶然事件。
為避免畢業季房租上漲,小徐提前幾個月就開始找房子。去年3月,通過中介公司介紹,他看中了遠洋小區的一間轉租房。簽約時,小徐撇開中介直接與二房東孟某簽訂了一年期房屋租賃合同。
小徐認為是中介公司聯系的孟某,而房子又是中介公司介紹的,應該沒有問題,所以既沒有了解房東的情況,也沒有聯系過房東本人。
入住兩個月后,小徐向孟某支付了第二季度的租金。租住4個月時,孟某稱若提前交第三季度的租金可以優惠500元,小徐便如數給了他。不久,房東找上門來,稱孟某未交第二、三季度的租金。當小徐聯系孟某時,對方的電話已經停機了。
像孟某這樣的人不是少數,他們先用少量租金將房屋租到手,然后再轉租給被害人,提前收取大量租金后攜款逃跑。這種以轉租形式實施詐騙是房屋租賃市場中最常見的詐騙手段,具有典型性。
有的二房東還一房多租騙錢。比如孟某,就是以上述方式承租了5處房屋,然后將這些房子轉租給14個租戶,從中騙取了10萬余元的租金。
專家支招
了解房屋信息后再租房
雖然大學生學歷高,但由于缺乏社會經驗、防范意識弱、容易輕信導致他們屢屢上當受騙。記者采訪發現,在租房過程中,有些大學生沒有仔細了解真實房東和房屋租賃狀況就倉促簽訂租賃合同,并提前支付租金才使行騙者陰謀得逞。同時,有的人僅憑對方口頭述說,以及房門鑰匙、水電卡,便相信對方是房東。即使有人提出查看房產證,也很容易被對方搪塞過去。
針對這種情況,有多年辦案經驗的石景山區檢察院公訴二處副處長谷榮、檢察官張靜說,剛畢業的大學生年齡小,因手頭不寬裕想省中介費才在網上找信息直接向出租人租房。這種做法可以省錢、租房較快,但失去了由正規房屋中介審核出租人信息的機會,為犯罪分子行騙留下可乘之機。因此,租房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要盡量了解有關房屋的真實信息。出租人是房東本人的,應要求查看其身份證、房產本等證件。出租人是二房東的,應聯系房東并征得其同意,同時要查看房東的房產證、房東與二房東的租賃合同,必要時可將房東約來一起簽訂協議。無法核實上述情況時,應重新選擇出租人。
二是在租房時保持平和心態,不要因著急入住而放松警惕。遇到出租人自稱房東又拿不出相應證件,或者自稱二房東但又不愿意承租人向房東核實情況的,應提高警惕。如果出租人是二房東、他又表示提前支付租金可以優惠,租房者一定不要受低價誘惑向其交納租金。如果在這種情況下還想租住,那就要采取季付、月付等短期支付租金方式規避風險。
第三,盡量選擇正規中介。交易時應到房屋管理機構備案,為交易增添安全保障。同時,承租人要保管好租賃合同及交付租金的單據,一旦被騙,要及時向司法機關提供證據,以更好地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