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這個湖南衛視紅極一時的真人秀節目上周五在爭議聲中落幕以后,這個話題一直在發酵。
“賺錢肯定是賺錢的,但是具體的數目我們也不知道。” 4月16日,《我是歌手》的一位主創人員告訴本報記者,《我是歌手》單期節目制作成本在500-600萬元,如此燒錢,在國內電視節目制作中是罕見的,但收益肯定遠遠超出這個數。
從之前湖南衛視舉辦的《我是歌手》總決賽廣告招標會上,亦可窺見其獲利不菲。在第一季總決賽廣告招標會上,在不搭配任何額外資源的情況下,廣告創收總額超過了5000萬元,單價最高的一條15秒廣告被拍到63萬元。
“節目播出前兩期,已連續兩周拿下全國收視第一,所以我們很有信心在之后的播出期間廣告價格會大漲。”湖南衛視總編辦的一位相關負責人告訴本報記者,以后《我是歌手》節目還將延伸產業鏈,因此在廣告收入上還將有新的增收空間。“
有業內人士估算,迄今為止,《我是歌手》為湖南衛視帶來超過2億元的收入。不過,圍繞《我是歌手》商業成敗的爭議同樣存在。
”賺錢確實很賺錢,但是盈利模式并沒有太大的創新,《我是歌手》所創造的價值遠遠高于其廣告收入,但增值的部分并沒有兌現給湖南衛視,而是被一些新媒體所瓜分,或者被無知地浪費。“復旦大學[微博]新聞學院副教授周笑評價說。
而前述湖南衛視總編辦的相關負責人則向本報記者透露說,湖南衛視也想聚合參與《我是歌手》節目的明星一起開巡回演唱會,以拓展節目后續的盈利鏈條,”但是各個明星經紀人公司都存在競爭關系,利益協調有難度“。
到底賺了多少?
4月12日晚,《我是歌手》總決賽在湖南衛視直播。整整3個半小時的電視直播打破了電視史上真人秀節目的直播時長紀錄。
據央視索福瑞收視數據顯示,《我是歌手》總決賽全國網收視2.38,份額8.33,中心城市網收視率4.34,份額12.36,雙網均是全國同時段第一。《我是歌手》總決賽在黃金時段收視破4,節目最高峰值達到25。
這意味著全國可能有超過1.5億人在觀看直播。并且,臺灣多家媒體當日進駐湖南衛視,進行現場直播。臺灣幾乎所有的電視臺以及節目都在直播或者討論這個節目。”這種現象非常罕見,也許只在北京奧運時有過。“吳暢暢自《我是歌手》開播以來就特別關注節目的走勢。
真正關注收視率的是在電視臺投播廣告的企業,而事實也證明,《我是歌手》的高收視率也”對得起“其高額的冠名及貼片廣告費用。
據本報記者了解,《我是歌手》的廣告收入主要來源于三方面:廣告的冠名權、植入廣告以及插播廣告,其廣告費并不是一成不變的。
自開播以來,隨著節目關注度迅速升溫,節目剩余的插播廣告位很快就被敏感的廣告商填滿,原本一條15秒左右8.6萬元的插播廣告位價格在短期內迅速漲價到13萬元一條。在最后一期總決賽前進行的廣告投標中,15秒單條插播廣告價格最高達到63萬元。
至于節目的獨家冠名費收入,湖南衛視一直未透露具體數額。但作為獨家冠名企業立白此前公開表示:”通過現在的(收視)情況來看我們的花費是值得的。“業內人士分析,立白此番的冠名費用為1.5億元。
可見一斑的另一點是,此前有媒體報道,為表彰《我是歌手》節目因收視排名獲全國網同時段所取得的優異成績,湖南衛視給予該節目制作團隊、總編室等部門嘉獎,并發給獎金100萬元。
”盈利模式沒創新“
盡管贏得了巨大的營收,但對于《我是歌手》的商業成功,媒體專家們在評價上卻有保留。
”節目有創新,但是盈利模式并沒有什么創新。“吳暢暢向本報記者指出,湖南衛視在真人秀節目中積累了很多經驗,已經形成一個完成的產業鏈,基本上分為節目播出期間和節目結束后延伸期兩個階段。
在節目制作播出期間,電視臺主要依靠冠名贊助費、廣告收入、短信收入等,這些商業項目的操作成為占節目經濟回報的絕大比例。據了解,現在《我是歌手》的主要營收也主要來自這三方面。
在選秀節目后期,則主要通過節目產生的藝人在演出、代言、廣告、出唱片等商業活動中為電視臺帶來持續收益。像《超級女聲》、《快樂男聲》等選秀類節目產生出的新生代歌唱演藝明星都納入湖南衛視旗下集團公司,通過節目產生的廣告利潤,通過巡回演唱會等商業項目取得的利潤都悉數歸于集團公司,肥水不流外人田。
但是與以往的選秀節目不同,湖南衛視《我是歌手》遇到了新的問題。因為參與節目的選手是已經成名的歌星,各自屬于自己的經紀公司,不可能出現像超女那樣,所有的選手都簽約在湖南衛視旗下。《我是歌手》拓展盈利鏈條舉步維艱。
”我們也想聚合這些參與節目的明星一起開巡回演唱會,但是各個明星經紀人公司都存在競爭關系,利益協調有難度。“前述湖南衛視總編辦的相關負責人向本報記者透露。
因此,吳暢暢認為,除了依靠收視率拉升廣告費,國內很多像《我是歌手》這樣購買國外成熟版權的娛樂節目,尚未找到穩定、持續性的盈利模式。
新媒體的歌手?
在周笑看來,《我是歌手》這樣的優秀節目所創造的價值遠遠高于其廣告收入。但節目所產生的優秀內容雖然在廣告價格上體現了它的價值所在,但是其增值的部分并沒有兌現給節目制作機構。雖然湖南衛視在節目制作水準上是領先的,但在營收層面仍然落后。
”近十年來,中國的選秀節目仍然在走一條以廣告營收為主的盈利模式,這些好的內容產品并沒有真正找到一條釋放它們價值的路。“周笑說。
據廣電業內人士介紹,當前國內電視臺節目的制作成本在不斷地飆升,即使收視率會創造一定的高度,但是廣告費用的增長卻缺乏持久的推力。
”全產業鏈條的關鍵就在于文化內容產品的可持續利用,而一個成熟的產業需要全產業鏈條的良性循環互動。“周笑認為電視臺的節目若想獲得增值,就必須和當下迅速發展的新媒體相結合。
在這方面,湖南衛視并非沒有作出嘗試。在節目前期推廣時,除了傳統的平面媒體和網絡合作,還將最新銳的微信、微博推廣形式納入其中,還與騰訊合作,推出《我是歌手》QQ空間及APP軟件,與觀眾進行互動。
同時,《我是歌手》在各大視頻網站上都創造了不俗的點擊量。業內人士估算,僅上周末兩天《我是歌手》總決賽視頻的總播放數據將超過2500萬人次,而且這一數據在本周將持續增加,顯示出網絡視頻的長尾優勢。
”普通用戶上傳的視頻,原則上我們會按照點擊率分成,但是不管怎樣,這個比例都特別小。“一位視頻網站負責人告訴本報記者,由流量、廣告產生的效益,絕大部分由網絡運營商和網站瓜分,真正回饋給內容提供者的利潤”少之又少“。
在此背景下,《我是歌手》的個案或許在提示更多人思考和破解一個難題:新媒體和電視臺如何找到合作共贏的方法?
”電視臺因為缺乏技術,而不懂怎么將內容放在新媒體上實現增值。另一面,新媒體而又苦于沒有好的內容做支撐,兩者都營收乏力,這就是現在的困境。“周笑分析說。
在未來的競爭中,電視臺必須要和新媒體合作,而這種合作共贏的模式要從節目籌劃初期就要開始,一直伴隨節目制作播出,即使節目終止,也能實現其創造的節目內容在新媒體上無限增值。
”具體的形式是多種多樣的,因為新媒體的技術是多樣、多變的,但做到與受眾的互動、與移動互聯網的有效銜接、基于數據庫分析的盈利模式,才是長效及有巨大收益的。“周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