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工,在中國是一個非常忌諱的字眼,ZF避而不談,用人單位畏之如虎。近年來,隨著網絡的迅猛發展、勞動法律法規宣傳力度的加大、勞動者維權意識的不斷增強、通訊聯絡手段的日趨豐富,罷工事件不斷呈現。作為單位而言,既不能無所作為,聽之任之;也不可強力施壓,痛下殺手。
如果不是萬不得已,撇開多年的情面與企業對決,員工很難下這個決心。對員工而言,他們不但要面對ZF層面的模糊心度、單位層面的警惕心態、內部層面的勢利心態。如果主張不成,則有被同事的出賣、單位的封殺、職場的不順暢、更有GA的介入等諸多風險,可謂好處不保障,損害實多多。若非不得已,誰愿?
因而對罷工須進行分類分析,如員工的主張確系待遇的合理要求且做法理性平和,企業應予理解,不可借此以規章制度為名辭退員工,如此將不得人心。
幾年前,一位危機管理專家的話給我很深的印象:所謂危機,就是錢所不能解決的問題,但凡錢能解決的就不算危機。當事情不屬危機時,又何須用處理危機的方法?只不過是一起擴大化的群體性勞動爭議,只不過花費的時間及精力多一點而已。
處理過多起罷工事件,感覺罷工多半是員工民意被忽略的結果,但凡單位有員工正常反映的渠道及處理反饋,罷工是很難發生的事件;所以發生罷工后,作為單位第一要點是檢討自己的不足,以最大的誠意聽取員工的意見,讓員工看到企業處理問題的誠意,在此基礎上雙方各自作出必要的讓步。實際絕大多數員工還是善良的,對極個別借此無理取鬧的可以適用相關制度合法處理。所以對罷工的組織者不管青紅皂白就處于極刑,我并不贊成,如同我對非法生育采取辭退的辦法同樣不贊成。用惡法或下三爛的規矩處理員工,不僅不地道,而且遭眾遣,更會失人心。
當我們處理罷工事件時,你必須記住:HR也是一個打工者,罷工者是主張自己的權益,但更多時也是在為你爭取權益。
你可以不做俠客,但絕對不應該是幫兇。